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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村庄清扫保洁、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场(站)的环境监管,以及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农村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村寨、乡村民宿等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交通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农村公路及其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管理权限的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决。

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供销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