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州、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信访重大问题协调处理、信息预警、应急处置、研判分析、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推进信访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法治化,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信访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公民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引导公民依法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合理表达诉求。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