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市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即时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