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革命遗址遗迹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并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存在坍塌、损毁、灭失等重大安全隐患的革命遗址遗迹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修复。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革命遗址遗迹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等对革命遗址遗迹造成破坏。

Local Regulations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