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双槐树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遗址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配备防火、防盗、防洪、避雷、防破坏、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

双槐树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危及遗址安全的情形,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向巩义市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鼓励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协助开展遗址保护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的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