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鼓励文化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合理利用城市滨水空间开展公共娱乐、儿童友好、文化交流等活动。

市人民政府和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人民政府园林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托河道资源合理建设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的公共文化休闲空间、场所和设施。

在环城水带保护范围内设置水上游乐设施、开展水上运动等活动,应当符合河道保护和相关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