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实验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实验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等相关部门报告。
实验动物发生疫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启动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