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实验动物尸体、组织器官和其他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实验动物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置,达到环保标准后再排放。
禁止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及其组织器官流入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