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负有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