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沿海防护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资源规划、海洋、水、应急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沿海防护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