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建公共排水管网,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同步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

对已经建成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雨水、污水分流改造计划,逐步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并防止雨水进入污水管网。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