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情况,每年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