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辖区内停车场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