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等向社会开放停车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停车资源供求状况、城市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在行政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街区、居民小区等区域周边道路上,合理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在学校、医院、商业街区、公共交通站点、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根据需要施划相对集中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