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高昌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艾丁湖湿地保护工作。

市、高昌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艾丁湖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