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丁湖湿地保护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湿地保护中的重大事项,并将艾丁湖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艾丁湖湿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艾丁湖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艾丁湖湿地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将艾丁湖湿地保护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协助做好艾丁湖湿地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