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参加,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派人介绍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