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依规进行催告,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建立空置房屋登记制度。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房屋,其物业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