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