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进行部分修改或者补充,但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