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采矿权人在土建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的,由市、旗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gulatory Decis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