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供水单位发现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恢复水质,同时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报告供水、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时,应当立即停止供水。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