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