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景区和既有景区改建、扩建后不具备相应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