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责任落实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