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住宅小区内现有停车设施不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和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在共有部分的场地、道路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