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Amended

已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限定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