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制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智能化建设,加强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的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推动工程品质提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推动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品质提升。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