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提升计量服务和支撑湖北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发展能力。

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建设,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