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在铁路线路两侧和下方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

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