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从事朝药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证书,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从事朝药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含朝药)制剂,应当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具备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