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制定机关报备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