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业主身份以及建筑面积的确认,以不动产登记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证件为依据。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在300户以上的,可以采取以楼(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的方式推举1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以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具体委托内容、期限、权限和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