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价,并纳入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督促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