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承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的,由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