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个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

个旧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焚烧。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并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