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

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包括: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的名称及地理坐标等内容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