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