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州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州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州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和质询的问题、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