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实地核查,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于文物场所、仓库、施工场地看护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二)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看管犬只;

(三)有犬笼、犬舍或者围墙等圈养设施,设置警示标识。

Local Regulations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