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