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住宅区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入口处设置显著标志。
禁止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住宅区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可以面向本住宅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出租。停车位租赁费收取方应当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责任及费用,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