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省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部门制定草原统计办法。

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对草原的面积、等级、产草量、载畜量等进行统计,定期发布草原统计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