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Chapter 2 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Article 22In force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Article 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