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农村公路是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其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生态环保和建养管运并重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