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区域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清洗。

在店内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清洗的,所产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