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县内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自治机关应当依法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规划引领和用途管制。

县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