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自治县民政主管部门应当针对老龄化社会需求,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安宁疗护等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均衡、有效的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