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编制立法规划草案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调研论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