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数字基础设施作为卫生健康、教育、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市政等公共设施和住宅小区、商业建筑等民用场所的重要配套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